请问一下,没到行政诉讼期可以申请强拆吗
未到行政诉讼期不可以强拆。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、不提起行政诉讼、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方可由区、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。法律依据: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八条
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、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。
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一条
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,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、申辩,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;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未下达书面通知和未告知起诉期限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提起诉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的规定,在此情形下,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六十四条
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未下达书面通知和未告知起诉期限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提起诉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的规定,在此情形下,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六十四条
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
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、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。
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一条
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,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、申辩,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;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未下达书面通知和未告知起诉期限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提起诉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的规定,在此情形下,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六十四条
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未下达书面通知和未告知起诉期限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提起诉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的规定,在此情形下,当事人的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六十四条
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请问一下,没到行政诉讼期可以申请强拆
- 买了900多件羽绒服,毛领总是掉毛怎么办
- 你好,外国人如果被驱逐出境还能回来吗
- 白蚁补偿标准出现在商品房
- 房屋烂尾起诉开发商有用吗
- 违法行为类型指什么
- 我想了解一下,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
- 国家耕地面积是怎样赔偿?,有没有法律
-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原则,有哪些规定
- 中止劳动仲裁如何恢复,有没有相关的法
- 能不能帮忙完成仲裁法作业
- 新农村拆迁怎么补偿
- 网签就是备案登记吗,法律的规定是什么
- 分居期间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可不可以?
- 工商吸收合并的程序
- 可以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么,有没有
- 录完口供3天没通知怎么回事
- 17岁可以带孩子坐火车吗?
- 我有两个户口,亲生父母想要注销养父母
- 有多少人必须成立工会?
- 在三楼外墙和阳台上安装二楼空调是否违
- 但身份证不满14岁,与她同居是违法的
- 长寿区冒名顶替罪找律师需要多少钱
- 处理好但两年不交罚款会怎么样?
- 欠款6千,有微信有身份证号码知道详细地
- 是指大类还是大类下的10个类别?
- 未网签已付首付可以退房吗
- 离婚抚养费不给
- 婴儿四个月没有上户口可以交医保吗?
- 您好刘律师,对于转账过后对方一直以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