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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行为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

admin 阿拉善律师 2024年04月23日
不构成对肖像权侵害的行为包括使用公众人物肖像、宣传报道、舆论监督等合法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但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,如公众利益、合法新闻报道等。若未经许可丑化、污损他人肖像,或伪造肖像进行不当使用,则构成侵权,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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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构成肖像权侵害的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使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,如新闻报道、公众利益等;二是未丑化、污损或伪造肖像;三是未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。具体操作上,使用前应获得肖像权人许可或确保符合法定免责情形,使用过程中保持肖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,不损害肖像权人的名誉和利益。若涉及商业使用,还需与肖像权人协商并支付合理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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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构成肖像权侵害的常见处理方式有:获得肖像权人许可、遵循法律规定的使用情形、确保使用行为合法合规。在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优先考虑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同意,若无法获得同意,则需仔细审查使用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,并确保使用方式不损害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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